不認為電梯的健康是短暫的人,就會犯下永恒的錯誤。
廣州、上海、湖北荊州、遼寧沈陽、廣西梧州、江蘇無錫、河南信陽……原本與人便利的電梯,七月至今,頻頻傳來傷人、害人的故事,好事者儼然可以制作一幅電梯事故地圖,只要稍微拉長時間段,這幅地圖似乎可以與中國城市版圖相重合。
我至今不敢打開發生在湖北荊州商場電梯吃人的視頻,看到文字描述已讓我身心抽動,也許正因為視頻完整地記錄了鮮活生命的慘死,她的無辜和母愛的偉大,又讓我們在同情之余,忘卻了追問。
為什么原本靜默的機器,每每在傷人吃人中找到存在感?一幕幕電梯慘案,幾乎勾起了大多數中國人不悅的電梯記憶。百度“電梯傷人”關鍵詞,多達7萬2千條新聞,任性地踐踏著人們的居住安全感。而質檢總局重申電梯安全的督查與調研,媒體也在反復宣貫乘梯安全常識,似乎又在避重就輕,與大洋一側的鄰國相比,我們總是對受害人同情,而對施害人報以莫名的無知無視。
2009年,日本發生一起從二層扶梯出口與建筑的側面縫隙中掉落身亡事件,隨后,日本國土交通省大力推動在扶梯側面安裝防護欄。2014年1月,川崎市武藏小杉車站內發生了一起因扶梯突然停止運行致11名乘客受傷的事故。2015年2月警方以玩忽職守導致業務過失傷害嫌疑,起訴日本三菱電機建筑技術服務公司5名職員。
電梯是運動的機器,建筑是靜止的存在,二者本身就是一組矛盾。電梯必須用機器文明來對待,而不適用建筑文明。房子可以損壞了再建,這種建筑文明的錯覺,以為建筑上追求的永久性是一體成型的,然而電梯卻除外。
如果建筑象征永恒,電梯則如苦短的人生,不認為電梯的健康是短暫的人,就會犯下永恒的錯誤。電梯是易損的非易耗品,即便此時此刻電梯百分百安全,一個月后,它依然可能變為傷人的野獸。《日本建筑基本法》對電扶梯定期檢查的各項指標有明確規定,并要求留存最近3年的檢查記錄。若是因為電扶梯檢修人員瀆職而引發事故,檢修人員需要承擔法律責任。
電梯,作為關乎公共安全的特種設備,從設計、制造、安裝、使用、維護、檢查和保養等各個環節,都要配備先進的技術標準,任何一個環節出差錯,都有可能釀成安全事故,同樣每一個環節出錯,都應用有相應的主體承擔責任。
在美國,為了保障電梯安全運行,多數州將電梯擁有者和物業管理部門認定為電梯的第一責任人,一些州將電梯生產商認定為電梯第一責任人,一旦發生安全事故,根據事故原因,對應責任主體將面臨嚴重的法律追責,甚至有律所專職電梯事故咨詢業務。
在電梯的生命周期里,電梯的運行維護成本遠大于建造成本,這一行業的常識,卻抵不過世俗的“潛規則”,就像一萬公里保養一次的汽車,偏偏被兩萬公里保養一回,出了機械故障,到底是車之失,還是人之過?
從1823年,倫敦攝政公園第一次用機器將人送到二層高的觀景臺,到1852年奧的斯發明防止墜落裝置的電梯,電梯一直沒有用在民用建筑里,唯一考慮的因素就是安全。“我們這個時代的事實是科學與技術,在知曉了它影響下的一些事物以后,自問這個事實帶來了什么。”建筑大師密斯·凡·德·羅說,“工程技術形成了我們的紀元,是象征它的偉大的事實。”
建筑成為文明發展的一部分,漸漸地形成它的形態,這就是建筑的生命。在它的生命里唯一被組裝進的機器就是電梯。據媒體報道,德國柏林一部1926年安裝的電梯還在安全運行,在其所在建筑的居民眼里,“沒有經久不衰的好質量,再耐用的東西都是修出來的”。每8-10年對電梯進行一次大手術,更換易損的關鍵部件,這是保障電梯安全的關鍵舉措。
電梯,作為建筑內穩定的動態物,原本具有恬靜的、獨特的趣味,對于使用者而言,它能讓人身心感到“舒服”,一幕幕起承轉合的戲劇性空間,向人們呈現建筑內部空間的自由流動,人們通過運動獲得空間解放的感覺。在建筑結構骨架的內部,不管是上下垂直拓展的勻質空間,還是扶梯上的微觀位移,將空間細節在視覺上“舒服”地拼裝在一起。
然而,當我們傾聽由技術進步所培育的機器的聲響,指引我們的不只是無限拓展的大地的空間,也在編織“人性的場所”。
從前幾年的樓倒倒、樓脆脆,到近期不斷驚魂的電梯,都像是一場時代獨白,宣示著房地產業的健康發展是一項多么“宏大的工程”,幾乎全民參與其間,卻對建筑安全的常識那么無知。難道我們也要停下來聽聽建筑靈魂的聲音,以讓我們的靈魂稍稍安寧嗎?